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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轉給小三的錢能要回來嗎?小三錢花完了無力償還怎么辦?

十年前轉給小三的錢能要回來嗎?

丈夫在十年前給小三的錢可以要回,依據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處分,而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無效的,另一方有權要回財產。如果是已經給小三使用了,只有小三存在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情形下,才可以在一年之內行使撤銷權,把錢要回來,否則不能收回。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有哪些情形時,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小三錢花完了無力償還怎么辦?

借款期限屆滿后,債務人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向法院起訴請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期限為三年。

如果法院判決生效后對方仍不還錢的,可以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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