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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強化銜接資金監管 加快資金使用進度

近年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通過創新資金管理方式、落實責任制、加強監管三項舉措,扎實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成效明顯。德宏州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堅持“五級書記”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要求各縣市黨委、政府承擔起本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項目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堅持目標任務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優先支持促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增收項目,優先保障邊境小康村建設,做實57個現代化邊境小康村項目庫建設。

強化銜接資金監管,加快資金使用進度,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及時在全國防返貧信息系統中錄入資金分配及項目管理、公告公示情況,確保資金及時安排到項目上,避免出現資金等項目的情況發生,推進項目實施要素統計研判,實施掛牌督辦。

州委、州政府對銜接資金使用管理負指導監督責任,定期對全州鄉村振興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推進情況開展調度研判。按照“誰分配、誰使用、誰管理績效”的原則,施行全過程績效目標管理,并采取糾偏措施,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創新資金使用管理方式,強化政策宣傳解讀,著力引導資金流向銜接資金重點支持領域;強化資金運行分析調度,嚴格落實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制度,實時發現并幫助督促解決突出問題難題,確保項目資金安排精準、進度達標,效益發揮明顯。

關鍵詞 五級書記 四個不摘 云南省德宏 鄉村振興項目 脫貧人口 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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