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前程股份(834282.NQ)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寧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開了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議案》。
同日召開了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議案》。
公司為拓寬融資渠道,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擬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上市”)。
為本次發行上市之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注冊管理辦法》”)、《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本次發行上市的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發行股票的種類:本次發行上市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人民幣普通股。
(2)發行股票的面值:本次發行上市的股票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3)發行股票的數量:公司本次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2,075萬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
如果本次發行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則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而發行的股票為本次發行的一部分,本次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2,386.25萬股,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而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的15%。
最終發行數量經北京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注冊同意后,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4)發行對象:已開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權限的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禁止認購的除外。
(5)定價方式:公司和主承銷商自主協商選擇直接定價、合格投資者網上競價或網下詢價等中國證監會及北交所認可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最終定價方式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
(6)發行底價:發行底價為11.92元/股。最終發行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綜合考慮市場情況、公司成長性等因素以及詢價結果,并參考發行前一定期間的交易價格協商確定。
如果將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公司將視情況調整發行底價。
(7)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用于高新區寧波前程居股份有限公司營銷網絡建設項目、高新區前程家居智能外貿交易電商平臺的信息化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在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展和資金需求,先行以自籌資金投入實施上述項目,待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關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置換本次發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籌資金。
如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量少于項目的資金需求量,公司將根據市場環境和項目實施進度對募集資金投向或者投資金額做適當調整,亦可以通過自籌資金解決資金缺口。
如實際募集資金超過預計資金使用需求,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及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將超募資金用于公司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領域的發展。
(8)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在本次發行上市后,由本次發行上市后的新老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承銷方式: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余額包銷方式承銷。
(10)擬上市的交易所及鎖定安排: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將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將遵守《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關于鎖定期的要求,上市當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國股轉系統終止掛牌。
(11)決議有效期: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為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公司。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計算依據)分別為55,373,321.92元、49,453,167.71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為計算依據)分別為30.95%、25.05%,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