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最大程度減輕洪澇災害損失,錨定人員不傷亡、水庫不垮壩、重要堤防不決口、重要基礎設施不受沖擊“四不”目標,省水利廳制訂了25條“硬措施”。
“25條”措施包括強化預報、預警、預案、預演“四預”措施,貫通雨情、水情、險情、災情“四情”防御等多個方面。
在建立預警信息跟蹤督辦機制、持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方面,山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發出后,2小時報告,持續跟蹤督促被預警村組落實人員轉移避險。壓實縣鄉級政府山洪災害防御主體責任,指導做好群測群防簡易雨量站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確保及時發出轉移避險預警信息,實現群測群防抗災自救。
同時,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和做好防汛應急物資儲備。對此,進一步加強水旱災害防御省級專家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與駐地施工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確保防汛搶險隊伍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上。多渠道加大防汛應急物資儲備,水庫工程管理單位配備必要的查險、搶險應急物資,確保及早發現險情隱患,第一時間實施排險措施消除隱患,避免釀成大險致災。